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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平:应设横跨一行三会的数字金融监管委员会

网络整理 2021-03-22 20:49

网贷之家讯 “在分业监管的框架改变之前,建议成立数字金融监管委员会。”在7月8日举办的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SFI学术委员会主席黄益平说。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SFI学术委员会主席黄益平

黄益平提出上述建议的背景是,目前数字金融机构多为混业经营,普遍涉足保险、基金、证券、银行等综合性业务,甚至出现了几乎拿到“全牌照”的金融科技公司,传统“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早已无法适应此种形势。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在分业监管框架改变之前,可考虑先行设立横跨“一行三会”的针对数字金融的监管机构。

当前,中国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令世人瞩目,如蚂蚁金服、陆金所、京东金融等金融科技公司的全球地位正在凸显,《经济学人》曾发表文章《中国Fintech一骑绝尘、引领全球》,盛赞中国在金融科技领域取得的成就。但也正因此,随之而来的新型风险愈发值得关注,尤其是在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上升的背景之下,数字金融的迅猛发展对我国货币政策和宏观金融稳定等的影响更加值得研究。

在黄益平看来,数字金融与影子银行、地方政府融资都是当前监管最为缺失的领域,对于这些尚未看透的领域,其潜在金融风险是最大的。

比如,黄益平举例称,余额宝的投资额目前已达1.45万亿元,这笔钱应算作M0、M1还是M2?更重要的是,当现金与资产可以实现瞬间转移、难以界定的时候,会对货币总量的测度及调控都造成困难,这在事实上对货币政策框架形成了挑战。对此问题,黄益平建议,当数量越来越难以监测或调控时,一个可能的思路或许是货币政策应尽快从数量工具转向价格工具。

黄益平建议,传统与数字金融业应统一监管标准,避免监管套利,监管部门也要积极探索和实施RegTech(监管科技)。而在探索RegTech的过程中,一个现实困难是,数字金融机构是站在行业发展前沿的引领者,而监管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监管机构应与数字金融机构积极展开合作,共同尝试探讨有效的监管框架。

黄益平同时强调,货币政策方面,要尽快从数量型工具转向价格型工具。在监管方面,应设立横跨一行三会的数字金融监管委员会,此外,要对数字金融和传统金融设置统一、,明确的监管标准。“否则,互联网公司做金融、金融公司用互联网技术,出现了一个融合的趋势,但监管标准不一样,很容易出现监管套利,这是应该避免的”。

黄益平表示,当下,监管者不仅要懂金融,还要懂技术。“如果不懂技术,只是懂金融交易,有的时候会赶不上。因为数字金融的风险,有的时候是金融风险,有的时候可能是技术风险”。

在具体的监管措施方面,黄益平认为,除了尝试国际上的沙盒监管、创新中心等一些已见成效的做法之外,中国也应学习识别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数字金融机构,对其采取压力测试等办法,对其资本金、流动性、业务范围等做一些特殊的监管要求。

在谈到金融牌照时,黄益平认为,应该允许创新。“金融行业要有门槛。但前提是,尽可能在创新和风险之间求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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