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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俊波谈侨兴债事件 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证保险

网络整理 2021-03-22 22:38

项俊波表示,保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对浙商财险和保险公司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证保险的业务,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金融稳定。

“关于侨兴私募债券到期无法兑付的事件,应该说这是一个经济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而金融风险又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传递的典型案例。”2月22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针对“侨兴债”事件做了相关解读。

项俊波还表示,关于“侨兴债”事件,一是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类金融机构,二是私募债券交易过程复杂,由私募事实上转变成公募,最终涉及到大量的个人投资者。三是浙商财险风险管控上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在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指导协调下,浙商财险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稳定了广大债券投资人和相关各方的情绪,并为后续各方的风险措施工作争取了时间。”项俊波提到,保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对浙商财险和保险公司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证保险的业务,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金融稳定。

据此前了解,2016年12月20日,蚂蚁金服旗下招财宝平台上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一、二期共计3.21亿元私募债券出现违约。12月28日,浙商财险宣布启动理赔程序,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2017年1月,招财宝再次发布公告提到,侨兴债券第三期至第七期全部到期,由于债券发行企业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依旧未能按时还款,本息总额共计8.53亿债券再次出现逾期。

在保险方面,2016年1月29日,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为保证保险立下6条新规,规范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

有媒体报道称,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应该制定赔付率、逾期率达到约定数值即停办新业务等止损机制,控制最大可能损失;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累计承保的保险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保险公司净资产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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